基本规定
1.公路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公路工程施工应进行现场调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附录A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见附录B)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图片
3.公路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危险源辨识,并按要求对桥梁,隧道,高边坡路基等工程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内容见附录C),现场应监控。
4.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特殊作业人员(见附录D)应按相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5.公路工程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安全技术要求,风险状况,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6.公路工程施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7.公路工程施工应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并定期更换。从业人员在施工作业区域内,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8.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应按规定配备满足要求且有效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9.公路工程施工应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应急物资,并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
10.公路工程施工前,应全面检查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施工条件应符合安全要求。用于施工临时设施受力构件的周转材料,使用前应进行材质检验。
11.公路工程施工使用的特种设备(见附录E)应按相关规定取得生产许可,应经检验合格并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12.机械设备上各种安全防护,保险限位装置及各种安全信息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操作,使用,严禁超载,超速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13.危险作业场所应按规定设置警戒区或其他安全防护,逃生设施。
14.施工现场入口,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以及脚手架等临时设施,民爆品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孔洞口,基坑边沿,桥梁边沿,码头边沿,隧道洞口和洞内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15.工程货运车辆严禁运送人员。
16.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工作。